公司法人代表:黃亞萍
業(yè)務聯(lián)系人:強紀明 13606190406
電話:0510-83321279
傳真:0510-83321279
郵編:214189
電郵:wxthqjm@163.com
網(wǎng)址:
地址:無錫洛社鎮(zhèn)中興西路48號
防腐儲罐檢驗事前準備
防腐儲罐檢驗分為外部檢驗、內外部檢驗和全面檢驗。對于防腐儲罐檢驗,你了解多少呢?甚至不知道防腐儲罐檢驗事前準備需要做哪些工作?不知道也沒有關系,今天我們就來介紹防腐儲罐檢驗事前準備的相關事宜。
防腐儲罐檢驗事前準備包括了查閱有關技術資料,了解防腐儲罐在制造、安裝和使用中曾發(fā)現(xiàn)的缺陷。再將將儲罐內部介質排除干凈,用盲板隔斷與其連接的設備和管道,并應有明顯的隔斷標記。罐區(qū)應配備消防、安全和救護設施。如需動火作業(yè),必須按規(guī)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(xù)。
防腐儲罐檢驗事前準備之前要將儲罐內殘留氣體進行置換清洗處理,并取樣分析達到安全標準。打開防腐儲罐全部人孔,拆除罐體內件,清除內壁污物。還有很重要的一點是切斷與儲罐有關的電源。進入防腐儲罐罐內檢驗時,應使用電壓不超過12V或24V的低壓防爆燈,防腐儲罐罐外還必須有專人監(jiān)護。檢驗儀器和修理工具的電源電壓超過36V時,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軟線和可靠的接地線。
防腐儲罐檢驗在首期上技術狀況和使用條件酌情確定,但外部檢驗每年至少一次,內外部檢驗每3年至少一次,全面檢驗每6年至少一次。如果儲罐的使用期已達15年,應每兩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;若使用期已達20年,應每年至少一次內外部檢驗。經(jīng)過定期檢驗的儲罐,由檢驗人員提出檢驗報告,指明儲罐可否繼續(xù)使用,或者需要采取特殊監(jiān)測等措施。